嘿,或許我會對異性戀情產生防護了吧。
從頭到尾,我都有種受騙的fu。
明明說還是朋友的,就算是點頭之交,見了面至少也會點頭,
但分手後的情人,連點頭都省略了,省了。
只能在小即,手機上大談闊論,其他的,是不是不准覬覦?
連見面都只能漠視,哇,還真是「朋友」。
我知道~價值觀每個人都不同嘛~不會每個人都能接受我的價值觀~
但是,當初明明也接受了,所以呢,現在有受騙的fu不會是我一個人的錯。

我已經不想碰了,不怎麼想,不怎麼敢。
雖然說也只能嘴上說說而已,畢竟,喜歡上了真的就沒什麼辦法了。

異性和異性相處,如果只是為了從朋友晉級,而不能再走回頭路,繼續當朋友,
那,我不想要這種朋友。太,虛偽了。

愛上偶像,或許會被嫌做作,但是你奈我何~
我寧願愛上偶像,也不要去喜歡上一個虛偽的人類。

所以說,我以後還是想要見到你一面的,山下智久。(笑)
至少在你三十歲之前,我要見到你一面,如果可以,順便讓我嫁給你吧!(狂笑)
那,我是不是要先想辦法到日本讀書- ˇ -
嘿,那我得移民啦?(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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